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5-04-24 19:22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邮政编码:510031

  网  址http://www.gd.gov.cn/

  职  能

  (一)负责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收集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省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省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协调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粤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管理省人民政府大院,承担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工作。

  (十一)管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靠单位。

  (十二)办理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秘书处          综合一处       综合二处
  建议提案处        新闻信息处      督办处
  政务公开处        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事处          保卫处        老干部工作处

  监察室(党委办)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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