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韶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4-21 08:37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关于2015年韶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
  
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和驻韶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培训
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类培训,持证人员按单位类型选择培训内容:
第一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
(一)《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
(二)管理会计;
(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四)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五)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类,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三类,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
第四类,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进行学习。
二、参考教材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的有关书籍。培训教材由培训者自愿购买,各培训单位不得强行推销。
三、培训形式
今年我市继续采取远程教育为主,面授培训为辅的方式开展继续教育。选择远程教育需完成24个学分并通过其中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系统会在电子档案里登记继续教育情况,不用再到财政部门登记;面授培训只开设《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课程,面授培训时间为2天。
四、培训要求
(一)对财政部门的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对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并通过财政部门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要积极推行远程教育,提高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对持证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附件:韶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韶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
 
序号 培训机构名称及证书编码 地址或网址 联系(客服)电话 报名地址
1 韶关市会计人员考试教育中心(面授) 惠民北路89号学一楼 8631677、8761677 惠民北路89号学一楼
2 中华会计网校(远程教育) www.chinaacc.com 4008104588、8008104588 惠民北路89号学一楼
文章标签: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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