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开通了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围绕经济领域各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与数字经济、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产业机会与企业应对策略、跨链互联,区块链技术应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等经济和管理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相关专题。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课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渠道
培训采用网络视频培训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陆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www.gdrsrc.com)或微信小程序“广东远教在线”报名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后,学员可凭学时证明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学时生成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在完成打印。
(微信扫一扫在线报名)
四、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为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二)专业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0-38802909、 4009949699、13928999953(微信同号)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