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二)

时间:2015-05-16 09:13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二)
发布时间: 2009-07-06 来源:
1、申请转专业而不需要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答:申请转专业而不需要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按规定参加并完成相应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2、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办各类培训、学习和研修班;参加学术讲座、交流和考察;外派对口单位短期工作或进修;参加函授(刊授)、电大、职大、业大和夜大学习;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脱产自学。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参加广东省的专业课培训是否有效?
    答:专业技术人员应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专业课学习,在省级或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参加的专业课培训都有效。
    4、参加继续教育应如何开具学时证明?
    答:无论是接受何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需向所在单位提交培训机构开具的有效的学时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
    5、哪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时验证?
    答:凡取得初级以上专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若要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资格(包括评审和以考代评),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6、初级职称(包括员级和助理级)是否需要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申报继续教育情况?
    答:初级职称(包括员级和助理级)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虽然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情况复验(周期验证)申请”,但也需要个人在该系统中录入继续教育情况后由所在单位进行确认。
    7、不同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同一职称,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情况是否一样,若有区别的话,区别在哪里?
    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如拟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须要完成继续教育验证,继续教育情况视其本验证周期和所属学科而定。
    8、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加职称评审,该如何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答:应按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9、本单位内有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应如何处理非在编人员的继续教育验证?
    答:具专业技术资格的非在编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若需要晋升高一级职称,也必须要完成继续教育验证,并按在编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处理办法申报。
    10、已晋升的教师在晋升前的继续教育情况是否还需要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登记或从哪年开始登记?
    答: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验证周期内的继教教育情况都需录入“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1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是否可以直接联系参加《2009年广州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课程指南》中公布的专业课程?
    答:可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每年由市人事局免费印发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的《广州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考察指南》查阅相关的公修课和专业课或通过登陆广州继续教育网http://www.gzpi.gov.cn/gzcee/),进入相关信息栏目查询。
    12、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修课、专业课学习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参加公修课、专业课或其它培训完成;在本继续教育验证周期内必须完成公修课和专业课各两门以上;每门公修课学时都有相应学时,专业课暂时没有相应学时。
    13、“十五”期间的公修课在2009年验证中可否视为有效公修课?
    答:在本验证周期内参加的公修课,无论是“十五”期间公修课还是“十一五”期间公修课,都视为有效公修课。
    14、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学习是能否视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
    答:可以作为“其他培训”的学时登记。
    15、是否每年必须完成所规定的学时?如果当年未完成培训,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时,2009年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验证周期内可累计学时。
    16、怎样才算完成有效的专业课?
    答: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所举办的与自己专业相符的专业课视为有效专业课。若在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基地暂无法找到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专业课,可选择其他的形式进行学习,但也应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课程。
    1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业课,可否视为有效的专业课?
    答:由培训机构提供有效的学时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视为有效的专业课。
    18、认定初级职称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时验证?
    答:暂不需要。
    19、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超过5年的,是否要将所有的个人继续教育情况录入到“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答:本验证周期内的所有继续教育情况必须录入到“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不在本验证周期内的继续教育情况由个人选择是否录入。
    20、事业单位具有专业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需要申报职称评审,是否也必须使用该系统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答:按照《关于修改<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的决定》(穗府令〔2008〕1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具有专业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要进行继续教育验证,而且需要按要求把继续教育情况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进行登记。
    21、外地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填报在外地的继续教育情况?
    答:从外地调入、户籍在广州、申报继续教育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地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启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考核与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办发〔2009〕14号)文件要求执行。
    22、是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通过“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答: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若要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资格,必须在系统中登记继续教育情况并完成继续教育验证。
    23、有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答: 按现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继续教育。
    24、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还需要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吗?
    答:现阶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仍作为记录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具体情况的有效凭证和考核备查依据。
    25、2009年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除“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验证外,还需要送《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并开出“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吗?
    答:使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验证已包含了继续教育验证的所有程序,2009年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继续教育验证可参照市人事局《关于启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考核与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办发〔2009〕14号)文件要求执行。
    26、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验证的过程中,如“常规验证”一栏显示“未通过”,是否会影响本次周期验证?
    答:本次周期验证中,只要达到继续教育验证的相关要求,就可以通过本次继续教育周期验证。
    27、在现工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验证,原工作单位参加的培训能否算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
    答:可由本人提供在原工作单位的有效的学时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审核确定后,才视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
    28、若所学专业与受聘专业资格不一致,那专业课该如何界定?
    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完成与受聘专业相对应的专业课。
    29、评审现专业资格前参加的继续教育,能否用于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资格继续教育验证?
    答:在本验证周期内进行的继续教育才能用于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资格继续教育验证。
    30、周期验证工作完成后,“法人单位”是否还需要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常规验证?
    答:按照《关于修改<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的决定》(穗府令〔2008〕1号)的规定,“法人单位”应每年做好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登记和常规验证工作。
    31、其它培训的学时证明是由培训机构盖章还是必须由继续教育基地盖章?
    答:除了公修课学时证明需要由市人事部门指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盖章外,其它培训学时证明由培训机构盖章。
    32、2009年之前和2009年的继续教育情况没有纳入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是否由个人手动录入?
    答:在本验证周期内没有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个人手工录入到系统中。
    33、“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拟报学分”是否一定要填写?
    答:学时是必填内容,学分是选填内容。
    34、是否在本验证周期内所有继续教育情况的培训学时证明都要上传附件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
    答:本验证周期内参加的公修课与专业课培训证明需要上传附件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其它的培训课程是否上传附件可由个人选择确定。
    35、作为法人单位的管理人员,该如何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在系统中申报的继续教育的真实性?
    答:单位管理人员可通过查阅个人提供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原件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6、在系统中录入继续教育情况时,原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答:应以现工作单位审核个人继续教育情况, 确定最终结果。
    37、取得现专业资格职称前的继续教育情况是否需要录入系统?
    答:取得现专业资格职称的继续教育情况,在本验证周期内须录入系统;取得现专业资格职称前的继续教育情况,由个人选择是否录入系统。
    38、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从现在开始凡参加的继续教育情况,都必须即时录入“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年度常规验证和周期验证,个人需按每年继续教育验证有关要求把握好录入的时间。
    39、在无人申报专业资格职称评审的情况下,单位还需要注册和使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吗?
    答:根据《关于修改<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的决定》(穗府令〔2008〕1号)的规定,单位有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职责,并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学习。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上验证全面启动,因此,单位即使无人申报专业资格职称,都需要注册使用系统,并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登记和考核管理。
 
文章标签:广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