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 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并发布 2013年度我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目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不断适应和满足我省经 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为目的。通过组织专业科目的学习,使我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补充、更新、了解和掌握本行业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知识、新 技术、新规范,使得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建设专业人员队伍,为我省建设事业的兴旺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加 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添砖加瓦。
二、学习内容
建设系统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特点,以生态文明建 设为主线,以涉及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等“三新”内容为主要培训内容,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岭南特色历史街区村落景观保护和利用;建设 紧凑型城市助推广东低碳发展;新型地基处理技术;土木工程事故处理;环境保护与生态可持续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 及城市病的思考;新清单计价条件下观察索赔管理等。
三、培训教材
根据行业特点,一部分内容使用统一教材,一部分内容采用设置课程讲义等编撰的相关资料。
四、学习对象
我省建设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以能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为抓手,重点提高工作实践能力。
(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以加强解决实际复杂技术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能力为核心,不断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最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和规范。
五、学习任务和形式
2013 年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举办培训班、研修班、学习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一天6学时计算,共计42学时。2013年拟举办 14期培训班,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有关 成果可视作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内容和学时计算。
五、施教机构
具体培训组织工作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教育情况皆被列为专业人员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更是提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加强组织有关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