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医药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医药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药师)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7年广东省医药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课程1.常见症状的处理;
课程2.房颤药物治疗和案例分析;
课程3.冠心病的综合管理和药学服务;
课程4.阶段性热点药材的简述与思考;
课程5.特殊人群的中药合理应用;
课程6.高脂血症的中西药防治;
课程7.医疗器械零售管理实务;
课程8.GMP飞行检查;
课程9.GMP数据可靠性与审计;
课程10.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
以上每个课程7学时。
二、学时要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
三、学习形式
(一)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远程教育系统实施远程网络教育。
(二)各市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四、有关要求
2017年3月~2017年12月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与考核工作采取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试卷,分市组织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感谢您关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朋友们吧! 如果您尚未关注,欢迎通过下方的二维码和微信号来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