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报纸新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报纸新闻专业资格条件及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
受理我省报纸新闻专业高级编辑、高级记者、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资格。
二、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今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三、申报条件
(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要求,今年报纸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硬性要求。
(二)继续教育
按规定,申报人员须提交2019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转系列评审晋升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四)申报正高级资格的人员需进行评审面试答辩
申报人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到达答辩会场参加答辩,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未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当年不送评委会进行投票表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提前3至7天通知申报人答辩时间与要求。申报人必须确保通讯工具准确、畅通。
四、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材料(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其他评审相关表格在职称系统下载),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式2份。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式2份。
要求对本人任现职称以来的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总结,突出反映本人的学识水平、实践经验和体会,具有一定的理论性、思辨性。文字力求准确、简练,4000字左右,并请仔细校核,杜绝出现错别字,加封面装订。
版面、字体和字号要求:页边距上37mm,下35mm,左28mm,右26mm;用3号仿宋体字;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掉页。
3.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代表作5至10篇,1式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含译著)2至3篇(本) 1式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成果获奖证书1式2份。
限提交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提交复印件,加封面装订(原件审核后退回)。没有写明获奖人员名字的获奖证书,须由单位开具证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申报人所起作用和专业名次,并附有报纸、申报表等原始材料证明。
6.证书、证明材料1式2份。
学历(学位)、非学历教育、资格证、继续教育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7.近期免冠大1寸相片2张,张贴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上;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在《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8.《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9.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须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1份。
10.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如提交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验证。
11.《送评材料目录单》1式2份。
12.《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
13.《2019年新闻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icheng@nfmedia.com。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是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整,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并一次性完整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报送后不得调整和补充。送评的材料要求使用专用的材料袋、文件盒,并由最后审核单位密封后报送。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公示栏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新闻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评审结果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评审结束后,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六、评审收费
按照粤人发[2007]35号文件规定收取:
1.评审费:高级评审费580元。
2.答辩费:申报正高资格的,需另交答辩费140元。
七、推行电子职称证书
我省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职称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的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八、报送材料地点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1号楼20楼2016室,电话:020-87375670、87387517。电子邮箱:zhicheng@nfmedia.com。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