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初级职称在粤无法申报中级职称?

时间:2021-03-01 21:33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为规范省外来粤人员(含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人员)职称确认的管理,我省出台《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0〕306号),规定申请确认的省外职称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通过初次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外省初级职称在我省无法申报中级职称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复意见:
  为规范省外来粤人员(含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人员)职称确认的管理,我省出台《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0〕306号),规定申请确认的省外职称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通过初次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确认范围。
  一直以来,对于通过认定、考试等非评审方式取得的省外职称,不纳入我省确认发证范围;申报晋升时,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实原职称的合规性、真实性后,仍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如原职称是真实且按照合规程序取得的,不会影响正常申报晋升。今年8月,我省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0〕33号,明确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由开展高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新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实行,粤人社发〔2010〕306号文同时废止。请您予以理解。

文章标签:初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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