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申报评审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1份。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系列专业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申报评审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1份。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应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评审本资格的,还应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
(三)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及其数据文件。
(四)提交大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并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五)提交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高级(3000字以内)一式10份;中级(2000字以内)一式5份。主要对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学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业绩成果情况、专业特长及经验体会、今后努力方向等。
(六)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报)。
(七)对照评审范围的要求,在《评审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上,准确填写申报专业及资格名称。
(八)对照思想品德标准与条件的要求,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各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将各年度考核结果准确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处。
(九)对照知识水平和学历(学位)、资历标准与条件的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十)对照外语条件的要求,提交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书(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十一)对照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的要求,提交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证书(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十二)对照继续教育条件的要求,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验合格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十三)对照经历(能力)标准与条件的要求,提交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业绩成果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十四)对照专业工作业绩成果标准与条件的要求,提交经单位核实确认的业绩成果(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的证书(证明)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对科研立项课题(项目),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用“业绩成果”封面页装订成册。
(十五)对照论文、著作条件的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相关证书。
(十六)如属申报考核认定的,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各一份。
(十七)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时,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