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2〕9号
关于印发《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职称工作的指导,便于有关单位、职称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掌握职称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文件规定,通过归纳整理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形成了《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法律对学历(学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以后若对学历资历条件进行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原广州市人事局印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的通知》(穗人职字〔2000〕10号)停止执行。
附件:1. 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
2. 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简表
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
一、申报评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申报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含本数,下同)。
(二)申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以认定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三、申报评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二)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四、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申报评审副(或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附件2
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简表
级别 | 评 审 | 认 定 | ||
学历 | 资历 | 学历 | 资历 | |
员级 | 中专毕业后 | 1年 | 中专毕业后 | 1年 |
助 理 级 |
中专毕业后 | 5年 | ||
大专毕业 | 3年 | 大专毕业后 | 3年 | |
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 | 1年 | 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双学士学位后 | 1年 | |
中 级 |
获博士学位后 | 3个月 | ||
获硕士学位后 | 2年 | 获硕士学位后 | 3年 | |
获硕士学位 | 3年 | |||
研究生班毕业 或获双学士学位 |
2年 (取得助理资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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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未取得助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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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 或获学士学位 |
3年 (取得助理资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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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未取得助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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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 |
4年 (取得助理资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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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未取得助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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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毕业 |
8年 (取得助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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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取得小学、幼儿园 一级教师资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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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未取得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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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 获博士学位 | 时间不限 | ||
非博士学位 | 取得中级资格后3年 | |||
正高 |
中专以上 (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取得副(或不分正副)高级 3年 | ||
备注 | 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大专生不再认定员级,硕士生不再认定助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