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2017)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按要求如实在网上填写评审材料,通过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后,自行打印申报所需的表格,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交。(2017)
一、递交纸质评审材料如下:
1.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1份(申报评审表二)。
评审表必须为系统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络打印,与系统内容完全一致;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提交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复印件1份。
3.《(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申报评审表三)。
4.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证明)、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及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申报评审表五)。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并贴在表五“其他证明证书”页。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或无其它在职在岗证明的,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受理。
5.提交经单位核实确认的业绩成果(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成果、专利材料等)的证书(证明)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对科研立项课题(项目),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用“业绩、成果材料”相应封面页装订成册(申报评审表六)。
6.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各1份(稿件录用通知书无效),用“业绩、成果材料”相应封面页(申报评审表六)装订成册。
7.提交大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并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申报评审表七)。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申报评审表八)。
9.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超过6年的,只提供最近6年),各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申报评审表九,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将各年度考核结果准确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无年度考核应在“评审表”相应栏目注明“未考核”)。
10.提交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申报正高级不少于3000字,申报高级3000字以内,申报中级2000字以内,申报初级1000字以内)一式1份。主要对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学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业绩成果情况、专业特长及经验体会、今后努力方向等。
11.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验证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对时间(核对时间必须在2017年内)。
12.申报评审材料必须工整、规范、清晰;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质量、数量和规格要求;采用标准、厚实的牛皮纸档案盒(规格为31×22×3-10CM)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档案盒表面贴《送评材料目录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提交上述《业绩成果材料》、论文及著作材料、《证书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各自分册装订,并在封面装订(粘贴)材料目录。所有申报材料均按申报评审表一至申报评审表九的顺序排列。材料较多,可分册装订。
14.凡不按规范要求填写、装订、封装和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呈送的,不予受理。
二、论文鉴定材料
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评审继续对所提交论文鉴定。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已提交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申报者,需提交论文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正文扫描件及正文word文档,以《姓名-单位》的方式建立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gdszcp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