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及外语条件的说明

时间:2013-11-21 14:37来源:广东人事人才网 点击:
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及外语条件的说明
  1.根据艺术专业的特点及队伍的实际,在2000年,外语、古汉语暂不作要求。从2001年起的本资格条件的试行期内,外语、古汉语不作必备条件,但申报人必须按

照本资格条件的规定,参加全国或全省相应等级的外语或古汉语统一考试(免试者除外),并提交考试成绩通知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2.大型作品(剧、节目):指演出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戏剧作品、1小时30分以上的舞剧作品、30分钟以上的多乐章音乐作品,以及1小时30分以上的专题文艺演出作品。

  3.中型作品(剧、节目):指演出时间在1小时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20分钟以上的音乐作品。

  4.小型作品(剧、节目):指演出时间在20分钟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10分钟左右的音乐作品。

  5.国家级奖项:指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孔雀奖、中国京剧奖、中国艺术教育奖、中国青少年艺术大赛奖、全国 戏剧交流演出奖、全国音乐舞蹈比赛奖、全国杂技曲艺木偶皮影“金狮奖”、梅花奖、曹禺戏剧文学奖、荷花奖、中国人口文化奖、全国美术展览奖,以及文化部、 中国文联颁发的全国性艺术奖项。

  6.省级奖项:指广东省宣传文化精品奖、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艺术节奖、广东省专业(业余)艺术创作奖、广东省鲁迅文艺奖,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颁发的全省性艺术奖项。

  7.市级奖项:指地级以上市的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及文联颁发的全市性艺术奖项。

  8.科研成果奖及主要完成人:科研成果奖指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优秀著作奖、国家艺术学科重点研究项目奖及省以上政府设立的其他科研奖项。主要完成人为获奖项目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

  9.不设单项奖励和不设奖励等级的奖项(如“五个一工程”奖),其主创人员比照同类奖项的单项一等奖申报;设单项奖励、不设奖励等级的奖项(如“文华新剧、节目奖”),其单项奖比照同类一等奖申报,其综合奖中的主创人员比照同类二等奖申报。

  10.积累、累计:指担任指挥工作以来保留演出曲(剧)目之总和。

  11.著作(专著):指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编译作品、普通教材、工具书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视为著作。

  12.论文: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它包括论题(研究对 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叙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含评介、综述)以及创作的作品,都不 能视为论文。

  13.课题、项目:指国家、省部(委)、市(厅)、县(处)级及本单位下达的,或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由协作合同规定的。

  14.公开发表、出版:指论文、著作在有“CN”刊号。“ISSN”或“ISBN”编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

  15.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2年以上”含“2年”,“称职以上”含“称职”。

文章标签: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