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2)

时间:2013-12-02 19:53来源:广东人事人才网 点击: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三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

  (四)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的获奖论文2篇。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申报入须提交材料要求见附录。

文章标签: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