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需要多长时间?
最新指引出炉!
一、适用范围
经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幼儿园开设托班不适用本指引。
二、备案流程
三、备案所需材料详解
1.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向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举办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区级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机构所在地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 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场地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托育机构负责人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履历证明。
保育员需提供《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育婴员需提供《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保健员应当按照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已参加培训的需提供合格证明。
保安员需提供《保安员证》。
机构内工作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炊事人员提供《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 评价为“合格”的《佛山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如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托育机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卫生评价。
5.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
6. 提供餐饮服务的,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行加工膳食的托育机构,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上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用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的托育机构须提供双方委托供餐协议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电话
1.卫生健康部门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0757-82341076
禅城区祖庙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 0757-83265102
禅城区张槎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 0757-82210519
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 0757-83314626
禅城区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0757-82010683
2.卫生评价机构
禅城区妇幼保健所 0757-82778219
3.民政部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禅城区 0757-82345577
4.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 0757-12345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验收)
禅城区 0757-8234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