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管理及薪酬
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1]33号)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本科以上月薪2400元/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
三、招聘管理及薪酬
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1]33号)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本科以上月薪2400元/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