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2 12:16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2014年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4年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
  2014年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澳头、西区、霞涌街道办事处,区属副处建制单位(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亚湾分局),区内各用工企业:
    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4年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4〕124号)精神,结合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大亚湾区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和要求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
(一) 公需科目: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201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定为《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公需科目培训采取面授的方式组织实施。培训考核结束后,学员的学习课时和考核成绩将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往年度公需科目(能力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文化强省、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培训考核未完成的,可报名补训。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科目指南为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省规定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培训和根据本专业、本单位科研生产发展,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由举办单位根据课题特点、难易程度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拟定培训时间(学时),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42个学时。
(三)个人选修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或12个学时。
三、公需科目培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5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地址:大亚湾区澳头安惠大道42号五楼(丽港山庄斜对面),联系电话:5568523。
(三)报名方式:由单位指定负责人,填写好《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统一到报名处报名缴费,并于报名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区人社局培训就业科邮箱(dywpxjyk@126.com)。
(四)缴费方式: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和市物价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惠价函〔2012〕9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理论课的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3元,理论技能性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4元。公需科目培训费为54元,报名人员请准备好银联储蓄卡刷卡缴费。培训所需教材费则在报名处另行收取。
(五)培训时间:具体培训时间视报名情况,以手机短信通知和区人社局网站(http://rsj.dayawan.gov.cn/)公告为准。
(六)培训地点: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媒体培训室,地址:大亚湾区澳头安惠大道42号(丽港山庄斜对面)。
四、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方式和地点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凡是未经备案的施教机构开具的培训证明将不予认可。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下列相应的已备案的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培训。
(一)网络培训施教机构:
1.惠州人才热线(网址http://www.hr777.com)。(联系电话:2222015)
2.惠人培训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huirenpx.com)。(联系电话:3898199)
(二)面授培训施教机构:
1.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可进行建设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167760)
  2.惠州市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可进行机械类、机电类、电子类、轻工类、食品类、石油化工类、化学类、电气类、冶金类、纺织类、质量类、计量类、标准化类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831127)
 3.惠州市公路管理职工培训学校(可进行公路行业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260137)
五、申报考核成绩、学时和证书管理办法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zgrsw.cn/vsappgdhr/gdhr/),自行注册申报学时及成绩。申报的继续教育记录符合年度验证条件后,学员可自行打印彩色继续教育证书(如不具备自行打印证书条件的,可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打印),同时携带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审核盖章。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其中管理或归口管理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落实。
(二) 需要报名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由单位指定负责人统一进行报名缴费。逾期未报名缴费者,后果自负。
(三)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上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dayawan.gov.cn/)下载。
 
附件:2014年大亚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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