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一)公需科目。根据省人社厅的学习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培训专题确定为“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和“建设幸福云浮,实现中国梦”。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其中必修内容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发布的指南为准,其他培训内容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安排。
(三)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商定。
三、培训形式
(一)公需科目。采取远程网络教育和集中面授辅导两种方式进行,由各地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进行选择培训方式。
(二)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办班或委托符合要求的施教机构承办。
(三)选修科目。由所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商定,亦可在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进行学习。
四、培训经费
根据《条例》规定,继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额度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不足部分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公需科目的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解决,由施教机构按规定收取。
五、公需科目的培训工作安排
为保证公需科目的培训质量,培训工作由我局统筹协调,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教学事务委托社会施教机构承办,并按规定择优选定远程网络教育机构,聘请省或市的领导、专家进行面授辅导。
(一)5月19-23日为报名时间,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报名工作(见附件1)。市直的参训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我局,各县(市、区)的参训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具体开班事宜由各地人社部门另文通知。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共同完成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实行培训班事后备查管理制度。各施教机构在办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班情况工作总结及培训班名册表(见附件2)报我局备查。
(三)严格规范办班办学,确保培训质量。各施教机构要严格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承办继续教育活动。
七、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869060,联系人:黄剑军、招永锋,邮箱:yf8869060@126.com。
云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829926,联系人:朱秀健,邮箱:J0202@126.com。
罗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725350,联系人:李超,邮箱:ldzjk2010@163.com。
新兴县人社局联系电话:2913550,联系人:何智、张金海,邮箱:1340591@qq.com。
郁南县人社局联系电话:7330126,联系人:卢东培,邮箱:y7330126@126.com。
云安县人社局联系电话:8638439,联系人:郑佩芬,邮箱:yunanrcb@163.com。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288990,联系人:陈锡浩,邮箱:yfgwhzzb@163.com。
附件:
1.云浮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2.云浮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
3.《关于发布2014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47号)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