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宣传手册(18)
时间:2015-07-08 11:27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次
十八、关于使用省继教系统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单位和个人注册的问题。 个人: 1、我单位已注册,为什么个人注册时找不到单位? 答:请管理员核对单位注册信息,如所在城市是否选择正确,如选择正确仍找不到工作单
十八、关于使用“省继教系统”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单位和个人注册的问题。
个人:
1、我单位已注册,为什么个人注册时找不到单位?
答:请管理员核对单位注册信息,如所在城市是否选择正确,如选择正确仍找不到工作单位,有可能是因为单位尚未在继续教育系统成功注册。请咨询市人社部门,电话:88327755。
2、我是单位管理员,现在我个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当我个人注册时,系统提示该身份证已经注册了,怎么办?
答:单位管理员是双重身份,如在个人申报学时,可以使用单位注册时的账号、密码以在“个人”登录系统,填写完善个人资料后就可以正常申报学习记录,无需重复注册。
3、个人已注册了,但是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看不到个人资料?
答:1、检查个人填写的所在单位是否正确,单位所在城市是否正确;2、把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法人码、单位登陆帐号、密码等资料告诉省系统客服人员,由省后台检查原因。服务电话020-83126088,
4、个人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已被使用,但个人并没有进行注册或者不记得曾经注册过的账号和密码怎么办?
答:联系省继教系统工作人员,协助查询该身份证号码的注册情况,服务电话020-83126088,
单位:
1、如何删除单位注册信息?
答:请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传真至电话020-83553737,并注明单位名称、管理员身份证号码、删除信息的原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我单位已经注册了,但无法登录,总是显示提示“登录失败,你没有该单位的权限”。
答:单位已注册,但未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请联系市人社部门审核,咨询电话88327755。
3、因单位注册时填写信息有误,造成注册不成功,没有在继教系统中山分系统显示,要联系省后台查询原因并修改。咨询电话020-83126088,
4、如何更换、删除法人单位管理员?
答:法人单位管理员由市人社部门更换和删除,联系市人社部门操作,咨询电话:88327755。
5、如何修改已注册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答: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传真至020-83553737,注明原错误的代码和“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修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关于单位和个人账号、密码等问题。
个人:
1、忘记个人用户名和密码,如何查找?
答:登录省继教系统,打开用户登录的主界面下方有“找回登录账号或密码”标注,输入身份证可以查找。
2、登陆个人账号进行学时申报,如系统显示无法申报,请问如何处理呢?
答:登陆个人账号,点击资料维护,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单位:
1、单位如何帮助重置个人的密码?
答: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点击“资料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重置密码。
2、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忘记了,如何查找?
答:登录省继教系统,打开用户登录的主界面下方有“找回登录账号或密码”标注,通过管理员身份证可以查找。
三、关于单位、个人学时申报、退案等情况。
个人:
1、我的学时已全部认定通过,为什么系统还显示我“不通过”,打印不了证书?
答:自行统计刷新学时,检查学时是否已符合条件。根据《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专业科目按照7天或42学时计算,选修科目按照2天或12学时计算。
2、个人申报记录时信息写错了,但个人修改不了?
答: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找回需要修改的记录,点击“查看详细”查看“办理情况”。若显示单位审核中的,就联系管理员退案到个人修改;若显示市人社部门认定中或认定通过,就联系市人社部门退案到单位,单位再退案到个人修改。
3、如何删除已申报的错误记录?
答: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找回需要删除的记录,点“查看详细”查看“办理情况”。若显示单位审核中的,就联系单位退案到个人删除;若显示市人社部门认定中,就联系市人社部门退案到单位,单位再退案到个人删除。若公需课或专业课在市人社部门已认定通过,则不能删除。
4、上传附件时,记录顺序号怎样填写?
答:记录顺序号是上传附件排序时用的,填阿拉伯数字即可。例如在申报同一门课程时,有多张证明要上传,则第一份附件填“1”,第二份附件填“2”,以此类推。
5、我是通过网上学习的,已在远程教育网上申报了学时,请问还要在继续教育系统申报吗?
答:不需要再重复申报了,你只需要在网上进行申报,该远程教育网会把您的数据上传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系统中山分系统”。
6、我是通过市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学习公需科目,请问个人还要在继教系统申报吗?
答:不需要再重复申报了,统一由施教机构批量申报。如施教机构对个别人申报不成功的,则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系统,点击资料维护-个人基本信息维护,查看带*的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再点击资料维护-账号信息维护,查看带*的信息是否填写完整,以上两项若未填写完整请填写完整,处理后批量申报就会成功。
7、市外调入或市内调动的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应如何迁移?
答:市外调入到中山的专技人员如需迁移已申报的记录,需联系省系统客服热线:020-83126088。市内调动的专技人员需迁移已经申报的记录,联系市人社部门,咨询电话:88327755。
单位:
法人单位如何把资料退案到个人?
答:以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选择“法人单位业务”→“继续教育记录审核”,将审核结果选为“全部”,然后点击搜索,找到需要退案的继续教育记录,点击“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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