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介
原《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修订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跟踪、统计和证书发放等信息化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21号)的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该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010年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基本情况登记在橘黄色封皮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小册子上。从2010年起,要求在系统中登记并申报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每年参加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课时合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该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大小为A4纸,颜色为粉红色)并到市人力资源部门验印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续聘、晋升职称和职业资格再注册的依据。最近,系统正在进行升级,待升级完成后,打印出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将带有我市继续教育专用章电子印章,届时则无需再到市人力资源部门验印。
(二)个人用户
1.个人用户注册流程:
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注册类型:选择“个人”,自行设定登陆账号与密码。
(2)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确认服务协议页面,仔细阅读服务协议,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上用户服务协议】后,点击【下一步】即进入“填写帐号信息”页面如所示,如不同意,点击【退出】按钮即可。
(3)填写帐号信息,信息填写方法及需注意的问题如下: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码
注意事项:
1.页面中带 * 的为必填项
2.身份证号码、登录帐号均在系统中未被注册才能进入下一步资料填写
(4)填写帐户信息、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建议填写手机号码)后,钩选承诺并点击“下一步”。注意带有“*”标记的为必填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如实填写,否则无法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5)个人用户注册成功后会出现以下提示(注:个人注册由法人单位负责审核)。
(6)未有单位情况
当注册个人用户,出现找不到所属单位的情况时,请联系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在系统中注册法人单位用户,单位用户注册成功后,并经市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后,个人用户才能注册为该单位的个人用户。
2.个人用户业务办理流程:
2.1个人申报继续教育记录流程:
(1)登录: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进入登陆界面。选择【个人】用户类型,输入“登陆名”和“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即可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2)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填写申报信息(注:学习起止时间要认真填写,系统会将学时默认到学习的年份且不接受跨年度申报,例如:张三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日进行了培训,该课程要申报为2011年的学时,那学习起止时间应申报为:2011-12-31和2011-12-31)
上传附件:扫描上传相关的学习证书或证明(注:附件一定要上传,否则将不会通过审核)。
送审个人申报记录
2.2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
(1)登录: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进入登陆界面。选择【个人】用户类型,输入‘登陆名’和‘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即可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2)点击“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查看已获得证书:
(4)打印证书:“年度验证情况”显示“通过”的,点击“打印”,纸张设置为A4纸横向打印,黑白或彩色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样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