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

时间:2013-05-08 16:09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点击:
2013年广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2013年广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石油和化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石油和化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大局、讲求实效原则,2013年广东省石油和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内容是“新材料技术系列”、“石油化工企业项目管理”2个系列专题以及“总部经济高研班”。考虑到石油、化工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以上2个专业科目系列专题与高研班的基础上,针对石油、化工行业增加“石化给水节水污水回用水系统集成技术与产业化”、“烯烃技术改造工程技术”、“在役石油专用管修复配套技术研究”、“合成纤维的最新科研技术成果及发展”、“石化液化气罐区隐患整治”“石油化工仪表自动化新进展”等专题。
    二、学时要求
根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第三条、第六条规定,201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或4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从以上专题中任意选择相应数量的专题学习。学满3天或修完18学时,可认定为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学习任务;学满7天或修完42学时,可认定为完成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三、学习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广州市化工专业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面授培训班。
    四、有关要求
(一)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依托广州市化工专业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广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对口专业施教机构。施教机构应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效果学员反馈机制,切实保证继续教育质量,严格履行强制性培训收费许可手续,及时到物价部门申(换)领收费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科目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突破。
(二)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继续教育经费,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经费和时间保障。依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四)施教机构应主动为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发放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申报继续教育学时,共同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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