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艺术设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艺术设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艺术设计系列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集中统筹、分类施教、保持特色、讲求实效”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原则,结合工艺美术、环境艺术、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家具设计、鞋类、皮革设计、乐器设计,以及艺术设计其他类别的专业特点和从业实际,在设计思维、设计实践、设计创新的层面,学习、实践前沿理念、交互原理、科技思维、生态价值、低碳观念、特色创新和原创精神。
二、学时要求
学时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
三、学习形式
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组织实施,由广东省轻工专业技术培训中心、广东省经济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四、学习要求
高层次、骨干层面艺术设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着重知识更新、思维创新和提升设计创造力;初级艺术设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着眼于完善知识结构和增强设计能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担当,从艺术设计源头做起,延续前瞻、本真、时尚、多元的设计理念,培育、激发原创精神,增强设计创造力,丰富设计门类和产品,建立设计的价值体系,营造稳定、可持续的设计生态。从而推动艺术设计多层次人才队伍健康成长,促进行业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