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3年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13年我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共分为专业必修科目和其他专业科目两部分。其中专业必修科目分为四个部分,内容如下:
- 综合科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文化软实力。培训对象为广播影视行业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深刻剖析广播影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提升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的舆论引导能力。主要参考教材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相关文件资料。
- 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节目导向管理。培训对象为广播电视新闻业务人员(含播音员主持人)。培训目的是加强广播电视新闻从业人员对宣传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提高对突发事件、涉外报道、民族宗教新闻的报道水平和新闻评论类节目的制作水平,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主要参考教材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手册(2012年版)》(由宣管处编印其中相关部分)和相关文件资料。
- 专业科目2:广播电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规范。培训对象为广播电视技术人员。主要目的是提升广播电视技术人员现代新技术和新媒体环境下安全生产能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由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 专业科目3:全媒体时代视听语言运用。培训对象为广播影视艺术人员。主要目的是分析全媒体时代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全媒体时代视听语言对传媒环境和传播方式的影响,学习微电影制作,鉴赏获奖影视作品,社教节目视听语言运用,提高广播影视艺术人员创作水平。由培训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如下:
(一)综合科目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学时按照12个学时或2天计算。
(二)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和专业科目3分别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专业岗位对应参加学习,学时不少于2天或12学时。
(三)其他专业科目累计学时3天或18学时,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
三、学习形式
2013年广东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必须由经批准设立的本行业施教机构承办。各施教机构举办专业必修科目培训,须报省广电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发证名单报省广电局人事处备案。培训形式有面授课程和网络培训等。目前,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是承担行业内各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的主要单位。
- 有关要求
(二)组织实施。全省广播影视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级广播影视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合理制订培训计划,强化培训质量,为我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优质服务。根据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岗位聘任、执业资格再注册和续聘等的重要条件,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