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广东省社会科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当前我国、我省发展新形势新需要,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3年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为“十八大后的广东科学发展”、“行政体制改革”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广东”等。
2013年度专业科目学时为7天或42学时。为鼓励自主创新,鼓励继续教育与科研结合,多出成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的规定,所取得的有关成果,可作为计算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具体培训组织工作由广东省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行各种培训班完成。具体培训时间请登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主页(http//www.gdass.gov.cn)公告栏中查看。
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我院遵照培训计划做好课程编制,面向全省社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活动,聘请院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做好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与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证和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及时进行学时申报,我院依照规定严格学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