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解读(2015)

时间:2015-05-13 20:12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解读(2015)从2010年1月1日起申报职称评审实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
  一、政策要求
从2010年1月1日起申报职称评审实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18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2学时。)如下表所示,当年内三个科目同时满足最低学时要求,登记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则可以打印当年的年度证书(证书规格统一要求用A4纸彩色打印)。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表

12天/72学时
公需科目(3天/18学时) 专业科目(7天/42学时) 个人选修科目(2天/12学时)
含义: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 含义: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  含义: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一)系统概述
从201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实行网上登记。在百度上搜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即可搜索到省人社厅开发的系统网址(http://59.41.8.110/vsappgdhr/gdhr/login_gdjx.aspx)。由于系统是2010年开发启用的,因此只能登记201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二)系统操作流程
 1.管理系统共有五类用户:个人用户、法人单位、施教机构、行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个人用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即是法人单位用户。
 2.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总流程: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 记录审核 → 认定 → 计入学时 → 学时修满打印出证
 3.各科目操作流程图: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系统,个人用户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流程
个人公需课申报流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系统,个人用户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流程
个人专业课申报流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系统,个人用户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流程
 
个人选修课申报流程

(三)系统操作过程中须注意的问题
1.先由用人单位注册,单位注册通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个人再进行注册。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继续教育信息系统;
2.本系统采用实名制,无论单位还是个人注册都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3.如果单位属于南海区工商登记注册,单位注册选择“人事户头”必须要选择“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下层”,找到“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点击“下层”,直到找到“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选定”;
4.假如选错人事户头,请致电省人社厅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 ,传真:020-83550092;
5. 法人单位在审核所在单位专技人员上传至系统的继续教育记录,主要审核三点:
①有没有上传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至附件;
②附件是否符合要求,一是否有个人姓 名,二是否为彩色扫描件或者照片;
③继续教育记录的课程名称、科目类型、学习起始时间、施教机构、申报学时是否有写错,与上传的附件是否一致。审核无问题 则点击“通过”,否则点击“不通过(退案)”。
6.法人单位怎样处理人社部门的退案?法人单位退给个人修改,个人按要求修改后再送审至法人单位,法人单位送审至人社部门审核。详细可查看继续教育记录的“办理情况”。
7.法人单位应安排好本单位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①时刻关注“管理系统”的学习指南。如果本行业专技人员有指定的专业科目培训,则及时与相关施教机构联系。
②积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该在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系统、规范的学习。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施教机构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项目 公需科目(3天/18学时) 专业科目(7天/42学时) 个人选修科目
(2天/12学时)
分项 专业必修科目 专业必修科目以外的
专业课
内容 省人社厅在每年的1-3月份发布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指南,2015年省人社厅发布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创新理论与实践》、《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 按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发布的指南要求完成。有的行业要求2天,有的行业要求3天。2015年有指定的专业科目专业课科目指南,要求学习3天或18学时。 剩余4天/5天的学习内容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确定。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研修班等,学时折算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确定。 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也可自愿选择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学习。
没有发布专业科目必修内容的行业和专业,专业学习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确定。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研修班等,学时折算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专管部门/人社部门确定。
施教机构 公需科目必须到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进行培训。 专业科目必须到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认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没有指定的施教机构,可以是单位的集中培训学习,也可以是专技人员自学。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2010-2015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一览表

年度 公需科目
2010年 《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技术》、《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科技论文写作》、《专业技术人员新事业开发》、《专业技术人员反腐倡廉教育》
2011年 《低碳经济》、《自主创新和现代产业知识》
2012年 《建设文化强省》、《加强社会建设》、《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
2013年 《新时期广东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
2014年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
2015年 《创新理论与实践》、《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
    
    备注:由于篇幅所限不一一详细列出,如需了解申报专业有没有指定的专业必修科目,可在此处查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如想了解最新的专业科目指南也请密切留意学习指南栏目。专业必修科目是每年继续教育任务里重中之重的内容,在此提醒广大专技人员密切关注与高度重视。
    除此以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还对专业科目作出如下规定:   
   第七条:“为鼓励学习、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多出成果,取得以下成果的可计算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一)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即最多是28学时):
1.当年获得专利;
2.当年出版专著;
3.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5.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二)可计算部分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时间
第十一条:“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以外的学习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例如李四2015年申报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他必须要在广东省内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机构学习今年指定的专业科目《循环经济及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18学时;如果他2015年在省级以上环保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篇,则可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也就是可计算完成24学时专业科目。
(三)施教机构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网站(http://www.gdhrss.gov.cn/jxjy/)—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处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所需学习的课程在相关施教机构机构报读课程。另外,我省开通了网上学习的继续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学习,点击查询 省直和各地市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网址:http://www.gdrsrc.com/jxjy/sjjg/
 
备注:专技人员可通过以上网站进行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学习通过相关考核后网站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时使用的实名自动登记到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专技人员无须重复登记。
四、其他
(一)8月1日—9月30日为每年的评审高峰期,原则上此段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继续教育记录(即暂时不受理8月1日—9月30日提交的继续教育),请当年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注意时间安排,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后应及时把继续教育证明登记上传至省继续教育系统,以免造成延误。
(二)新注册的法人单位用户,请致电83126088审核认定,认定通过后可登陆省继续教育系统操作。
(三)继续教育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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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继续教育政策解读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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