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表
12天/72学时 | ||
公需科目(3天/18学时) | 专业科目(7天/42学时) | 个人选修科目(2天/12学时) |
含义: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 | 含义: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 | 含义: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 |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一)系统概述
从201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实行网上登记。在百度上搜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即可搜索到省人社厅开发的系统网址(http://59.41.8.110/vsappgdhr/gdhr/login_gdjx.aspx)。由于系统是2010年开发启用的,因此只能登记201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二)系统操作流程
1.管理系统共有五类用户:个人用户、法人单位、施教机构、行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个人用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即是法人单位用户。
2.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总流程: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 记录审核 → 认定 → 计入学时 → 学时修满打印出证
3.各科目操作流程图:
1、公需科目申报流程:
方法一: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个人登录系统→申报继续教育记录→法人单位审核→人力资源部门认定。
方法二: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通知法人单位申报继续教育记录→人力资源部门认定。
方法三: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通知施教机构申报继续教育记录→人力资源部门认定。
2、专业科目申报流程:
方法一: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个人登录系统→申报继续教育记录→法人单位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认定。
方法二: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通知法人单位申报继续教育记录→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认定。
方法三: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通知施教机构申报继续教育记录→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认定。
3、选修课申报:
方法一: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个人登录系统→申报继续教育记录→法人单位审核。
方法二: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通知法人单位申报继续教育记录→法人单位审核。
方法三: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并拟取得学时→通知施教机构申报继续教育记录→法人单位审核。
(三)系统操作过程中须注意的问题
1.先由用人单位注册,单位注册通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个人再进行注册。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继续教育信息系统;
2.本系统采用实名制,无论单位还是个人注册都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3.如果单位属于南海区工商登记注册,单位注册选择“人事户头”必须要选择“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下层”,找到“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点击“下层”,直到找到“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选定”;
4.假如选错人事户头,请致电省人社厅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 ,传真:020-83550092;
5. 法人单位在审核所在单位专技人员上传至系统的继续教育记录,主要审核三点:①有没有上传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至附件;②附件是否符合要求,一是否有个人姓 名,二是否为彩色扫描件或者照片;③继续教育记录的课程名称、科目类型、学习起始时间、施教机构、申报学时是否有写错,与上传的附件是否一致。审核无问题 则点击“通过”,否则点击“不通过(退案)”。
6.法人单位怎样处理人社部门的退案?法人单位退给个人修改,个人按要求修改后再送审至法人单位,法人单位送审至人社部门审核。详细可查看继续教育记录的“办理情况”。
7.法人单位应安排好本单位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①时刻关注“管理系统”的学习指南。如果本行业专技人员有指定的专业科目培训,则及时与相关施教机构联系。②积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该在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系统、规范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