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特殊教育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试行)

时间:2017-10-12 21:46来源:广东人事人才网 点击:
湖南省特殊教育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试行)
  

湖南省特殊教育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养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
2.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3.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和体系。
(二)法纪意识
1.依法执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
2.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人民教师崇高职业形象。不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不乱收费,不推销教辅资料。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无任何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
(三)敬业精神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人道主义精神、为人师表。
2.认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特性和复杂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3.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时期的育人要求,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注重教育教学感悟和反思。
(四)育人行为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充分了解学生发展需求,调动和发展学生的主动性,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
2.理解残疾是人类多样性的一种表现,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3.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4.关爱学生,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5.科学评价学生,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更好地融入主流社会奠定基础。
(五)学习态度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有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不断学习、准确把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学习和掌握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
3.潜心钻研业务,具有不断地自我超越、自主创新的精神和能力。注重将学科知识、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突出特殊教育实践能力。
4.提升特殊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5.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培训任务。
(六)身心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备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七)资格要求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其他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刚性要求,论文区别对待。
二、业务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育艺术高超,育人业绩卓著
(1)具有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生学习的教育教学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精通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一般规律和独特性,善于针对不同障碍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3)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学科知识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同时在学科教学中整合情感态度、社会交往与生活技能的策略与方法,培养特殊学生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主动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学生家长和社区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促进学生的社区融合。
2.教学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异
(1)课堂教学效果优异,所教学生学习兴趣和动机得到充分培养,学习方法得到有效指导,所教学生自主学习、社会适应能力强,教学效果在本区域内同学科层次处于领先水平。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体系和专业知识,能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等资源,注重教育与康复的结合,注重学生生活实践能力的培养。
(3)备课精益求精,具有环境创设与利用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特殊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设计、组织和实施的能力。
(4)课堂教学能够娴熟驾驭,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整合,具有基本的康复训练技能,能灵活运用沟通策略和辅助技术进行有效沟通,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家长和本区域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5) 对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观察与判断,能灵活运用多元评价方法和调整策略,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的发展情况,熟练运用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6)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家庭教育与社区融合活动。
(7)具有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等相应称号。
3.研究能力超群,教研成果丰富
(1)具有主持、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或有经市州教育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或推荐的成果。
4.示范作用显著,区域同行公认
(1)在特殊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本区域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声望较高。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学校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经常在市州以上开展学术讲座,承担本区域教师培训工作,其授课效果在同行内处于领先水平,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育能力突出,育人业绩显著
(1)具有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生学习的教育教学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熟悉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一般规律和独特性,善于针对不同障碍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3)善于利用本学科知识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培养特殊学生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在学科教学中整合情感态度、社会交往与生活技能的策略与方法。
(4)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促进学生的社区融合。
2.教学业务精通,教学效果优良
(1)课堂教学效果突出,所教学生学习兴趣和动机得到充分培养,学习方法得到有效指导,所教学生自主学习、社会适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于本区域内同学科层次。
(2)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体系和专业知识,能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注重教育与康复的结合,注重学生生活实践能力的培养。
(3)备课细致、认真,具有环境创设与利用,对学生进行特殊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设计、组织和实施的能力。
(4)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整合,具有基本的康复训练技能,能灵活运用沟通策略和辅助技术进行有效沟通,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家长和本区域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5)对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观察与判断,能灵活运用多元评价方法和调整策略,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的发展情况,熟练运用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6)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组织、指导开展家庭教育与社区融合活动。
3.研究能力较强,教研成果较多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并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
(2)任现职以来撰写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推广。
4.示范作用明显,校内同行公认
(1)在本校享有较高知名度,为本校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指导、培养本校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一级教师
1.育人效果良好
(1)掌握教育规律,具有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生学习的教育教学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较好地运用本学科知识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同时在学科教学中整合情感态度、社会交往与生活技能的策略与方法,培养特殊学生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促进学生的社区融合。
2.教学成绩优良
(1)熟悉所教学科课程标准体系和专业知识,能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注重教育与康复的结合,注重学生生活实践能力的培养。
(2)备课认真,具有环境创设与利用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特殊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设计、组织和实施的能力。
(3)课堂教学能够正确把握,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整合,具有基本的康复训练技能,能运用沟通策略和辅助技术进行沟通,与学生交流互动良好。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与社区融合活动。
(5)具有讲授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校本课程开发。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教育案例。
4.在培养二、三级教师的业务水平与教育教学能力上有一定的成绩。
(四)二、三级教师
1.掌握教育规律,具有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生学习的教育教学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承担或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能够与学生、家长进行较好的交流。
3.能正确把握和运用本学科知识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和独特性,能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教育诊断评估、环境创设、个别化教育、课程整合和沟通以及辅助技术运用等工作。
5.协助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社区融合。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4)。
(二)高级教师
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4)。
(三)一级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务,其近五年年度考核须具备一次及以上优秀等级,且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一)正高级教师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至少2名教师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5.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二)高级教师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省(部)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至少1名教师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三)一级教师
1.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市(厅)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至少1名教师在省级及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水平。
5.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五、其他
(一)本《标准》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文章标签:特殊教育教师水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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