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招生单位2010-2012年连续3年未录取的工程领域,2013年暂停该工程领域招生;今后若需恢复招生,请于当年3月底前向我办及工程教指委秘书处提出申请。
2. 标注“★”的,为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姓名 | 性别 | 专业技术职务 | |||
考号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单位 | 行政职务 | ||||
报考领域 | GCT成绩 | GCT成绩百分位 | |||
最高学位或最高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
录取理由: 院系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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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过程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院系负责人: (签字) 研究生院负责人: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