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心理咨询师(二、三级)考试要求
考试要求:
1、理论知识部分理论知识部分考核专业理论知识点分为由低到高三个层次,依次是识记、领会、应用,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1.识记: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能够识别和记忆,即能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有关内容并能记住。
2.领会:要求能够领悟和理解有关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能够根据考核要求做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论述。
3.应用:要求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2. 操作技能部分操作技能部分考核考生心理初诊接待、基本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验使用方面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