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背景】
2014 年 1 月 19 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本文件的印发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集结号,打响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令枪。新一轮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文件解读】
1、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是为改 而改,是由问题倒逼的。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在了后边,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呼唤更深入的体制突破。
2、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中央要粮食、地方要财政、农民要收入”的不同利益协调难度增大,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利益需要更刚性的制度保障。
3、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三留守”问题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心头牵挂”,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
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发挥 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明确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所负有的责任,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力竞相迸发,让农村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既积极又慎重,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只要不折腾,积跬步致千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定会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