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二次招聘42名机关雇员公告(2)

时间:2014-07-31 14:26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载明的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按100分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参加我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人数的比例限制。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个别职位除外,详见招聘岗位表),计算函数为: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如果个别岗位需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别排名先后顺序,则加考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总 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在面试合格(有加考专业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 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 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 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南沙机关雇员工资福利标准》的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20-39096653、39096651。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机关雇员职位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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