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4-08-01 11:31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人员笔试内容为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评。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址。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持本人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公布,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确定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4年7月31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一、联系方式
  咨 询 电 话:0752—6691309(省杨村社会福利院)
              0769—87782990(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0752—6691546(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
              020—84192843(省第一荣军医院)
              0757—86886531(省第二荣军医院)
              0752—6691476(省第三荣军医院)
              020—83345295(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
              020—84451867(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33384(省民政厅人事处)
              020-83319229(驻省民政厅监察室)


附件:1、2014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
   2、2014年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3、关于考试加分政策的有关说明
广东省民政厅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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