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2)

时间:2016-03-09 20:22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核查 1、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洽谈室(一)111房间 2、报名时间:20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核查 

  1、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洽谈室(一)111房间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至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现场填写《报名表》,逾期不接受报名。

   3、资格核查:应聘者须在报名现场参加资格核查。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

  4、现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核查者须于2016年3月25日17:30至19:30,到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洽谈室(一)111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5、职位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自动予以取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州市新穗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至28日,地点:东北师大综合教学楼 (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自行保持通讯工具顺畅)。

  2、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说课、面谈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四)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预计在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提供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问题,请拨打电话:020-84268852进行咨询。广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20-2208378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新穗学校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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