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6-04-23 17:35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东莞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4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40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我市辖区内村、社区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2013年1月1日后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全市岗位统筹分配为若干个岗位组,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镇街所在的岗位组。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在“阳光党园”网、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相关镇街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各大学生村官分别在对应镇街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2;
3、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组,毋须填报岗位组内的具体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任职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各镇街组织人事办开展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市委组织部开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审查通过后,各镇街组织人事办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文章标签:大学生村官基层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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