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直属重点公办高中进校园现场招聘公告(4)
时间:2016-04-19 11:17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次
根 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 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教育局
根 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 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16年4月组织梅州市直属重点公办高中进校园现场招聘,现就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2016年广东省梅州市直属重点公办高中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西安站)》。
二、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 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美术、音乐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 2014、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且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 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 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 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 的,应当实行回避。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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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校园现场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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