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操作指南

时间:2014-10-20 11:14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中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操作指南 在互联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主页面点击“法人单位注册”,按注册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其中一项“人事户头”必须选择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单位必须设一
  
中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操作指南
 
一、法人单位注册
在互联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主页面点击“法人单位注册”,按注册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其中一项“人事户头”必须选择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单位必须设一名管理员,管理员主要负责本单位账户的管理、单位员工学习记录的审核通过、退案等工作。
 
二、个人注册
在互联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前提条件是单位已注册)。如果是单位管理员的,则无需进行个人注册,直接用法人单位账户和密码进入,进行个人学习申报。
 
三、个人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个人账户进行学时申报。
 
四、学时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学习记录、提交;
(2)所在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认定、通过。
其中:
      公需科目→先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经人社局认定通过。
      专业科目→先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经人社局认定通过。
      选修科目→直接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
 
五、完成学时申报,打印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合共12天或72学时的学习培训任务后,并通过“系统”完成学时申报,待学时通过审核认定并满足年度学习任务要求,即可生成当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上盖有电子印章。证书打印可以由个人在“系统”操作,有三种打印方式可以选择:控件打印(安装控件)、普通网页打印、下载证书打印。
 
咨询电话:8832775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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