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教计〔2015〕7号
关于举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总局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为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并规范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6月下旬举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本期研修班已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人社厅函〔2015〕94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要求;
2.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具体要求;
3. 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形势及任务;
4.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5. 食品安全舆情与媒体应对;
6. 食品企业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7. 结构化研讨;
8. 现场教学。
二、培训对象
大中型食品企业质量管理相关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 时间:2015年6月23日-28日(23日报到,24日-27日培训,28日返程)
2.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培训地点将在培训前一周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 本期培训班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作为首批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的培训项目,将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各单位可将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职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2. 本次研修班由收函单位统一推荐参训单位,拟参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研修二部。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15日
报名电话:010-63365042 63316126 63360839
传 真:010-63409117 63316110
电子邮箱:yxeb@cfdaied.org
联 系 人:李亚楠 化玮 冯旭艳
3. 报到时请参训人员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由人社部项目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2015年5月19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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