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16-06-01 11:41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附件1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验证操作流程 一、各单位向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每个验证人员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
  
附件1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验证操作流程

    一、各单位向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每个验证人员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可登录“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单位版)”,通过“统计查询”-“学分验证表”-“选择打印”功能直接打印,须经单位初审并盖章。
    (二)《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书面及电子版)。可登录“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单位版)”,通过“统计查询”-“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选择打印”功能直接打印,《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的有关信息必须与《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一致。
    (三)《学分明细》。可登录“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单位版)”,通过“统计查询”-“个人达标情况查询”功能将验证人员相应年度的学分明细导出并打印。
    (四)学分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证明、学分证书原件、进修证明复印件及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核:
    (一)登录“科教管理平台(政府版)”,通过“学分审核”功能对各单位提交的学分验证材料进行审核和验证,核实个人学分数据是否与验证材料一致。对审核合格的验证人员,在个人《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上注明“达标”并盖章。
    (二)通过“科教管理平台(政府版)”的“学分审核—提交数据至人事部门”功能,将所辖单位验证达标人员相关年度的学分数据上报,系统将直接把学分数据导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文章标签: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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