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及有关单位:
广 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也是广东省水利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根 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2016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水人事函〔2016〕570号)要求,我院 拟于近期举办2016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望给予大力支持。
一、培训科目
1.公需课:《大众创业与转型机遇》(18学时)
2.专业课:《海绵城市建设概论》(18学时)
3.专业课:《水利工程质量管理》(18学时)
4.专业课:《水权交易理论与实践》(6学时)
5.选修课:《中小河流治理理念及措施》(12学时)
二、培训对象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我院拟在5-7月份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各期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培训时间将于开班前一个星期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sdxy.cn/)进行公布。
培训地点: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
四、报名方式
参 加培训可个人报名,同时欢迎各市、县(区)组织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学习。报名时请填写《2016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培训报名表》(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gz38490977@qq.com)。各市、县(区)有关单位如需要在本地办班,请联系我 院刘秀珍老师。
五、费用及其他事项
1.报到时缴纳培训费、教材资料费。2016年的继续教育培训科目收费标准为公需科目3元/学时,其它科目4元/学时,教材资料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收取。
2.培训人员如需要安排食宿,请与我院刘秀珍老师联系;食宿费用自理。
3.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统一的学习证明,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证明。
4.联系人:刘秀珍15917439218、鲁俊蓉13802791225;办公电话:020-38490986;邮箱:gz38490977@qq.com。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2016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2.2016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正文下载:粤水职院函_2016_8号.doc
附件下载:粤水职院函_2016_8号附件.rar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