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 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每天按6学时计算)。其中,公需课不少 于3天或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广州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周期验证和年度验证并行的过渡政策,经过5年过渡期,从2017年1月起,全面执行年度验证政策。
专 业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继续教育验证。年度验证,要求于次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录入进广州市专业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 (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JX2.aspx),并由其所在法人单位对该人员所录入学时进行核实。 核实成功后,系统自动对达到继续教育年度要求的人员进行验证,并在个人系统内显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结果。
周期验证,主要针 对职称晋升且需要提交继续教育作为参考依据的人员。验证周期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工作的年限,超过5年的以最近5年计。验证具体 要求可参考《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 (http://rsj.panyu.gov.cn/)。
番禺区人才培训中心负责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被广州市人社局认定为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验证过程中,如有需要可致电咨询:84692698、8464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