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专技人员申报高级职称 拟取消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

时间:2016-07-30 17:08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基层卫生专技人员申报高级职称 拟取消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 7月26日,广东省人社厅公布了《关于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 见稿》拟规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卫生专
  7月26日,广东省人社厅公布了《关于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 见稿》拟规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也不做硬性规定。

  据悉,《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广东省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市、区)级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 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征求意见稿》表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 方式,申报者须参加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并成绩合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副高级,按照县级、乡镇和社区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内容和特点进行分类评价。

  《征求意见稿》优化了评审条件,明确规定申报者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其申报条件在全省统一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基础上, 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同时,申报者应提交能够反映其业绩能力水平的材料。申 报者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前,应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并有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的 经历。

  《征求意见稿》同时表示,鼓励卫生医疗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一线流动,对非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医疗专业人才流动到基层单位工作的,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予以倾斜,对于医疗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由基层用人单位自主直聘。

  据悉,《征求意见稿》7月26日至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登陆广东省人社厅网站提出意见,或书面意见函寄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广东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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