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各中小学老师: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1602期培训将于2016年9月8日开始选课报名,请各学校管理员和各中小学教师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报适合的培训。
一、全员培训选课注意事项
(一)选课时间安排
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1602期市级全员培训选课工作将于2016年9月8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9月8日00:00—9月13日23:59,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和教师网上选课。
2.9月14日9:00-11:00,培训单位整理选课结果。
3.9月14日下午14:00,公布第一次选课结果。若面授课程选修人数少于30人,将不开课,如因人数不足而取消面授课程,教师可在补选课阶段继续选课(不可取消选课),请各位教师选课时留意面授课程的选修人数。
4.9月14日14:30—9月18日23:59,补选课阶段。
5.9月19日早上09:30网上公布选课结果,此为最终选课结果。各学校管理员可上网查询、下载和打印选课录取结果并通知本校教师。教师本人也可以用个人继续教育帐号和密码登录学习平台,在“课程超市”→“我的课单”中查询并按时参加培训。
(二)选课注意事项
全员培训支持个人选课和集体选课两种选课方式。个人选课在学员平台的“课程超市”栏目进行,集体选课在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平台的“全员培训”——“管理员选课”栏目,由本校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帮本校教师集体选课。
1.公需科目:2016年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共18学时,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需于 2016年底前完成该课程学习。为了满足学员对公需科目培训需求,我市将开设多次选学安排。除了本次选课外,10月和11月将会再次开放选课,具体安排如 下:
(1)10月公需科目报名安排:选课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 缴费时间:10月24日—10月28日, 培训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2)11月公需科目报名安排:选课时间:11月7日—11月11日,缴费时间:11月14日—11月18日,培训时间:11月21日—12月10日。
2.特殊教育类课程:教师个人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学科类别”处选择特殊教育,即可查找到28门特殊教育类课程(详细课程清单请查看附件1),全市普通幼 儿园、小学、中学的在职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12学时,担任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学员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市级或区 级特殊教育课程进行学习。
特别注意:以往报读并获得学时的特殊教育课程不可再次报读。
3.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课程: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在学习终端处选择TV的电视图标,即可查找到本期5门适合在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终端 学习的课程。此类课程的学时计入专业科目,每位教师可选修不超过5个学时(含5个学时)的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课程。
特别注意:选择此类课程的教师,需使用广东省有线电视机顶盒(高清U互动)进行学习,非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用户请勿报读此类课程。
4.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课程(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课程”):广州市于2016-2017年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 升工程。2016年度,各试点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荔湾区、增城区)需继续组织未参训、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参加培训,各非试点区、校(白云区、 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局属学校)需组织本区、校教师按批次参加培训。1602期将面向全市语文、数学、幼教、英语、化学、物理、信息 技术(通用技术教师可学习)、思想品德、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中职(划为1个学科)共18个学科的中小学教师 开展培训。教师在登录学员“个人中心”时,平台会自动推送诊测评窗口,教师可按照区工程办划分的参训学校批次(局属学校教师按照市工程办划分的参训学校批 次)进行测评和课程选课。往期未完成“能力提升工程”50学时学习任务的教师,由系统自动推送的往期对应课程,继续完成未完成课程任务。
特别注意:“能力提升工程”的课程只能由教师个人自主测评后选课,不支持学校管理员集体选课。
二、其他事项
(一)特殊用户
教师个人或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选课时,系统提示为“特殊用户”的教师将不能直接选课。
个人取消特殊用户操作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麓景西路41号1号楼605室),取消特殊用户。
2、下载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取消特殊用户申请表(附件2)。将本人填写并亲笔签字的取消特殊用户申请表图片发到邮箱(或传真)ougz_teacher3@163.com,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图片或身份证复印件图片。
(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www.gzteacher.gov.cn/?p=1407)
(二)取消选课
在选课过程中,如果出现错选情况,需要对选课结果进行修改的,可以先删除原选课程,然后重新选课。修改选课结果必须在选课时间内进行,过时不能删除。删除选课结果操作指引:
1.教师个人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学员平台,进入“课程超市”栏目,点击“我的课单”,进入本期选课情况界面,删除课程。补选课阶段教师个人不能删除选课记录,请联系本校继续教育管理员进行删除选课操作。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登陆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后,选择“全员培训”中的“学员选课情况”,搜索教师姓名后,点击“查看”,选课对应课程的“删除”;显 示“禁删”时表示不在选课期内不能删除。教师删除课程后需重选课程的,按选课程序办理。如需删除“能力提升工程”课程,请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在“提升工程 选课管理”栏目进行操作。“能力提升工程”课程,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校本研修课由系统按照教师的信息自动配置,不能取消,教师可对任意选修课进行更 换。
全部教师选课结束后,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集体打印选课名单并缴费。
(三)缴费安排
1.市级全员培训课程(含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缴费时间均为9月21日—9月29日【具体收费安排请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gzteacher.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请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留意】。
(全员培训中的远程培训业务咨询: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481101;全员培训中的面授培训业务咨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6236027;技术支持服务单位热线:969300;政策咨询: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黎勋华,电话:83495217。)
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
附件1:1602期特殊教育类课程
附件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取消特殊用户申请表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1602期培训将于2016年9月8日开始选课报名,请各学校管理员和各中小学教师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报适合的培训。
一、全员培训选课注意事项
(一)选课时间安排
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1602期市级全员培训选课工作将于2016年9月8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9月8日00:00—9月13日23:59,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和教师网上选课。
2.9月14日9:00-11:00,培训单位整理选课结果。
3.9月14日下午14:00,公布第一次选课结果。若面授课程选修人数少于30人,将不开课,如因人数不足而取消面授课程,教师可在补选课阶段继续选课(不可取消选课),请各位教师选课时留意面授课程的选修人数。
4.9月14日14:30—9月18日23:59,补选课阶段。
5.9月19日早上09:30网上公布选课结果,此为最终选课结果。各学校管理员可上网查询、下载和打印选课录取结果并通知本校教师。教师本人也可以用个人继续教育帐号和密码登录学习平台,在“课程超市”→“我的课单”中查询并按时参加培训。
(二)选课注意事项
全员培训支持个人选课和集体选课两种选课方式。个人选课在学员平台的“课程超市”栏目进行,集体选课在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平台的“全员培训”——“管理员选课”栏目,由本校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帮本校教师集体选课。
1.公需科目:2016年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共18学时,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需于 2016年底前完成该课程学习。为了满足学员对公需科目培训需求,我市将开设多次选学安排。除了本次选课外,10月和11月将会再次开放选课,具体安排如 下:
(1)10月公需科目报名安排:选课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 缴费时间:10月24日—10月28日, 培训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2)11月公需科目报名安排:选课时间:11月7日—11月11日,缴费时间:11月14日—11月18日,培训时间:11月21日—12月10日。
2.特殊教育类课程:教师个人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学科类别”处选择特殊教育,即可查找到28门特殊教育类课程(详细课程清单请查看附件1),全市普通幼 儿园、小学、中学的在职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12学时,担任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学员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市级或区 级特殊教育课程进行学习。
特别注意:以往报读并获得学时的特殊教育课程不可再次报读。
3.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课程: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在学习终端处选择TV的电视图标,即可查找到本期5门适合在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终端 学习的课程。此类课程的学时计入专业科目,每位教师可选修不超过5个学时(含5个学时)的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课程。
特别注意:选择此类课程的教师,需使用广东省有线电视机顶盒(高清U互动)进行学习,非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用户请勿报读此类课程。
4.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课程(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课程”):广州市于2016-2017年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 升工程。2016年度,各试点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荔湾区、增城区)需继续组织未参训、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参加培训,各非试点区、校(白云区、 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局属学校)需组织本区、校教师按批次参加培训。1602期将面向全市语文、数学、幼教、英语、化学、物理、信息 技术(通用技术教师可学习)、思想品德、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中职(划为1个学科)共18个学科的中小学教师 开展培训。教师在登录学员“个人中心”时,平台会自动推送诊测评窗口,教师可按照区工程办划分的参训学校批次(局属学校教师按照市工程办划分的参训学校批 次)进行测评和课程选课。往期未完成“能力提升工程”50学时学习任务的教师,由系统自动推送的往期对应课程,继续完成未完成课程任务。
特别注意:“能力提升工程”的课程只能由教师个人自主测评后选课,不支持学校管理员集体选课。
二、其他事项
(一)特殊用户
教师个人或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选课时,系统提示为“特殊用户”的教师将不能直接选课。
个人取消特殊用户操作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麓景西路41号1号楼605室),取消特殊用户。
2、下载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取消特殊用户申请表(附件2)。将本人填写并亲笔签字的取消特殊用户申请表图片发到邮箱(或传真)ougz_teacher3@163.com,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图片或身份证复印件图片。
(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www.gzteacher.gov.cn/?p=1407)
(二)取消选课
在选课过程中,如果出现错选情况,需要对选课结果进行修改的,可以先删除原选课程,然后重新选课。修改选课结果必须在选课时间内进行,过时不能删除。删除选课结果操作指引:
1.教师个人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学员平台,进入“课程超市”栏目,点击“我的课单”,进入本期选课情况界面,删除课程。补选课阶段教师个人不能删除选课记录,请联系本校继续教育管理员进行删除选课操作。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登陆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后,选择“全员培训”中的“学员选课情况”,搜索教师姓名后,点击“查看”,选课对应课程的“删除”;显 示“禁删”时表示不在选课期内不能删除。教师删除课程后需重选课程的,按选课程序办理。如需删除“能力提升工程”课程,请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在“提升工程 选课管理”栏目进行操作。“能力提升工程”课程,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校本研修课由系统按照教师的信息自动配置,不能取消,教师可对任意选修课进行更 换。
全部教师选课结束后,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集体打印选课名单并缴费。
(三)缴费安排
1.市级全员培训课程(含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缴费时间均为9月21日—9月29日【具体收费安排请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gzteacher.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请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留意】。
(全员培训中的远程培训业务咨询: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481101;全员培训中的面授培训业务咨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6236027;技术支持服务单位热线:969300;政策咨询: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黎勋华,电话:83495217。)
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
附件1:1602期特殊教育类课程
附件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取消特殊用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