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6-11-27 10:04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关于举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举办全市
  

关于举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党(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举办全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7:00;培训时间为11月21日至26日,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数为48个学时。
二、培训地点
    韶关市委党校(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
    三、培训对象
1、我市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中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2、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及相关职业的工作人员;
3、有志从事社工服务及社会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NGO及个人。
四、培训人数:80-100人
五、培训内容
1、各级政府关于推进专业社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2、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
3、专业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社会工作综合性服务知识和社工专业实务能力建设;
5、专业社会工作经验分享。
六、培训费用免收培训费,考生参加培训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统一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回执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乐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人:赖海铭,联系电话:5576183,邮箱:lcmzshsw@163.com。
 
    附件:《乐昌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乐昌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26日
文章标签: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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