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要是探索建立师范院校-市、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共同推动中小学教师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和市、县(市、区)的主体作用,形成定位准确、层次分明、特色明显、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发展新体系,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提供保障。
目前已建设10所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分别是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岭南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韩山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韶关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肇庆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嘉应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