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及驻区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4〕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区各机关单位的专业技术类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需科目学习指南要求,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2个专题。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形式,总体培训时间为3天。其中,集中辅导1天;单位组织讨论学习、辅导培训和考试2天。
集中培训地点:大旺中学礼堂。
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四、考试与考核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试卷由市组织统一命题,开卷考试。考试结束后,各单位(企业)办公室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试卷交回区人才服务中心。考试成绩将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继教系统”),并作为完成201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依据。参训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继教系统”查询个人成绩登记情况。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
五、培训教材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统一使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广东区域协调发展之路》和《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南方日报出版社主编)作为公需科目培训教材。培训教材统一订购,教材费用在参加培训班时按有关规定收取。各单位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套,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1)和教材征订单(附件2)于4月30日(星期二)前传真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邮箱。电子版表格可自行登陆邮箱zqgxrc@126.com(密码:3647968)下载。
六、收费标准
培训班按照《关于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肇人社函〔2012〕121号)标准,收取培训费119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
联系人:卢玲玲、黄俊
电 话:3647968、3648198(传真)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07室。
附件:
1.肇庆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2.肇庆高新区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教材征订单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4日
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网址:http://zq.gdrsrc.com
咨询电话::0758-2852323 15218416769
报名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3号第一幢东北楼6号
肇庆继续教育网(htttp://zq.gdrsrc.com)是经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人社函〔2013〕701号 《关于公布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 授权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肇庆市智信职业培训学校 网络培训平台,面对肇庆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