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应不就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其中专业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学习。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与实践等。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
二、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当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实际学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上传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并由学校人事处及省人事厅相关部门对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三、继续教育的学习形式:
各教职工可自行选择参加人社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学习,公需课学费为3元/学时,专业课和个人选修课为4元/学时(具体以各网站公布的学费为准),各位教职工可自行登陆网站后根据提示缴纳学习费用后学习。
注:每个继续教育学习的网站都要注册。
四、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需课
根据省人社厅每年公布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在网站上面选课。
(二)专业课
1、专业技术人员在2010至2014年只要取得以下成果,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中的专业课学习(2010年专业课48学时,2011、2012、2013、2014年专业课42学时):
① 当年获得一个专利;
② 当年出版一本专著;
③ 当年主持一个专业课题项目(含校级课题);
④ 当年在正规合法刊物发表一篇专业论文;
以上所列成果的非主要负责人员,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专业课学习时数。用以上成果折抵专业课学时的,学时申报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用当年出版的论文折抵专业课,需要上传pdf格式的论文或是论文的扫描件。上传的论文需要有论文发布的时间、作者姓名、单位等基本信息。
如果是用主持的课题折抵学时,需上传课题的立项书或结题证书。
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时数。学时申报必须上传当年的成绩单。
脱产进修学习达3个月以上人员可计算完成当年全部专业科目学习时数。学时申报时必须上传进修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
(三)选修课
可以用当年各种进修培训、研修班、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活动等的证明材料或者当年在正规合法期刊发表的论文来折抵当年的12学时选修课内容。每天按6学时计算,不满一天的按实际学时计算。如果用论文折抵选修课学时的,必须注意折抵专业课和折抵选修课学时的论文不可以是同一篇论文。
专业课、选修课折抵后学时仍然不足的,可到广东学习网、岭南学习网、广东人才继续教育网等报名学习。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教职工自行安排好学习时间,今年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务必在本年度完成任期内(或者从2011年至今)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6.3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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