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各中小学老师: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1501期培训将于2015年3月10日开始选课报名,与往期培训报名选课不同,本期培训包含教师继续教育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因此,请各学校管理员和各中小学教师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报适合的培训。
一、全员培训选课注意事项
(一)选课时间安排
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1501期市级全员培训选课工作将于2015年3月10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0日0:00—3月20日8:30,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和教师网上选课。
2.3月20日09:00-12:00,培训单位整理选课结果。
3.3月20日14:00,公布第一次选课结果。若面授课程选修人数少于30人,将不开课,如因人数不足而取消面授课程,教师可在补选课阶段继续选课,请各位教师选课时留意面授课程的选修人数。
4.3月20日15:00—3月24日23:59,补选课阶段。
5.3月25日12:00网上公布选课结果,此为最终选课结果。各学校管理员可上网查询、下载和打印选课录取结果并通知本校教师。教师本人也可以用个人继续教育帐号和密码登录学习平台,在“课程超市”→“我的课单”中查询并按时参加培训。
(二)选课注意事项
全员培训支持个人选课和集体选课两种选课方式。个人选课在学员平台的“课程超市”栏目进行,集体选课在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平台的“全员培训”——“管理员选课”栏目,由本校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帮本校教师集体选课。
1.公需科目:教师个人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在“学时类型”处选择公需科目,即可查找2015年公需科目《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与职业道德建设》。2015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本课程的学习。
2.特殊教育类课程:教师个人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学科类别”处选择特殊教育,即可查找到本期上线的7门特殊教育类课程:《智力障碍的概述》、《智 障儿童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规划》、《个别化教育计划及实施、《随班就读智障儿童的教育教学》、《特殊儿童言语治疗》、《孤独症教学之社交故事》、《特殊教育 导论》,教师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报不少于12学时即可。
3.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课程:进入全员培训栏目,在学习终端处选择TV的电视图标,即可查找到本期5门适合在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 动)终端学习的课程。此类课程的学时计入个人选修科目,每位教师可选修不超过5个学时(含5个学时)的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课程。
特别注意:选择此类课程的教师,其家庭所装有线电视必须为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非广东省有线电视(高清U互动)用户请勿报读此类课程。
4.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课程:本期参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5个试点区是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和增 城区,试点学科为幼儿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高中语文、高中数学。试点区的试点学科教师本期选课时必须首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诊 断测评,系统将根据教师的诊断测评结果自动为教师推荐“必修+选修”的培训课程,每位教师需在本期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能力提升工程”培训。
特别注意:“能力提升工程”的课程只能由教师个人自主测评后选课,不支持学校管理员集体选课。
二、专项培训选课注意事项
1501期我市共开展40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项目,教师个人可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的规划和专项培训的参训条件,在“专项培训”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27日。
学校校长审核时间:4月3日前;
区行政管理员审核:4月10日前;
确定参训名单:由承担项目的培训机构于4月15日前确定。
特别注意:专项培训项目报读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5年第一期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各项目联系人。
三、其他事项
(一)特殊用户
教师个人或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选课时,系统提示为“特殊用户”的教师将不能直接选课。必须由教师本人持本人有效证件直接到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1号楼6楼605室)消除“特殊用户”后方可选课和交费。
(二)取消选课
在选课过程中,如果出现错选情况,需要对选课结果进行修改的,可以先删除原选课程,然后重新选课。修改选课结果必须在选课时间内进行,过时不能删除。删除选课结果操作指引:
1.教师个人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学员平台,进入“课程超市”栏目,点击“我的课单”,进入本期选课情况界面,删除课程。补选课阶段教师个人不能删除选课记录,请联系本校继续教育管理员进行删除选课操作。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登陆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后,选择“全员培训”中的“学员选课情况”,搜索教师姓名后,点击“查看”,选课对应课程的“删除”;显示“禁删”时表示不在选课期内不能删除。教师删除课程后需重选课程的,按选课程序办理。
全部教师选课结束后,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集体打印选课名单并缴费。
(三)缴费安排
1.市级全员培训课程(含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缴费时间均为3月31日—4月9日【具体收费安排请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gzteacher.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请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留意】。
2.专项培训的培训费由市财政专项经费列支,往来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区教育局统筹解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员的往来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责,伙食费由学员个人承担。
(全员培训中的远程培训业务咨询: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481101;全员培训中的面授培训业务咨询:市中小学教 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6236027;技术支持服务单位热线:969300;专项培训联系方式请留意专项培训简介中各项目联系人)
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二0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