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乳源瑶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韶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15〕1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今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是“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专题。
(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2015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发布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习。省未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行业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科研、业务发展需要,举办的以新理论、新技术、新信息、新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班,或参加网 络施教机构(韶关市培训平台或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发布的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的远程学习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学习。
(三)个人选修科目。主要是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二、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全县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组织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请于5月8日前将《乳源瑶族自治县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并在上报培训报名表时一并缴费。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形式。公需科目的培训时间为三天,总学时为20学时。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试。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教材和收费标准。公需科目培训使用省统一编写出版的培训教材《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公需科目培训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60元/人),培训教材费按教材原价代收(28元/册)。
四、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审核认定与证书发放
今年我县将继续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申报、审核、认定工作并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继续教育申报、审核和认定等工作。
(一)继续教育记录申报。今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时申报统一由施教机构负责完成,不受理个人学时申报。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个人、用人单位或施教机构进行申报,同时须将附件证明(施教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后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见附件2-1;非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或以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等形式进行继续教育的,须单位出具证明进行确认,见附件2-2、2-3,并上传培训记录或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的原始证明)上传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作为佐证资料。未按要求上传附件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定,施教机构申报除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专业科目申报及审核另有要求的,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个人、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务必认真、准确、真实填写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内容。
(二)继续教育记录审核、认定。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专业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认定。个人选修科目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用人单位须对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进行严格审核认定,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便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效率。
(三)证书打印和发放。专业技术人员按《条例》规定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后,并将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经用人单位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认定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证书》,其他形式的材料不能作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证明。《证书》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打印(统一使用A4纸张横向打印),并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汇总表》(见附件3)后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证盖章。《证书》未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教育专用章的,一律无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和《证书》,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条例》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县直有关单位收到本文件后要及时转发到下属有关单位和部门,引导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未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的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请及时进行注册(先单位注册后个人注册),以便施教机构上传申报继续教育学时记录。
咨询电话:0751-5362960
电子邮箱:ryxrsj@163.com
附件:1.《乳源瑶族自治县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2.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3.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汇总表》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