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

时间:2016-03-28 20:13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高州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 现将茂名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茂人社〔2016〕10号)转发给你们(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转发茂名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6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茂名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茂人社〔2016〕10号)转发给你们(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培训方式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既可以参加施教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班,也可选择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学习。
(一)公需科目面授培训 
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由高州市干部学校具体负责(培训报名地点:高州市红荔路338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远程网络平台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经省人社厅备案的远程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培训学习(包括公需科、专业科、选修科),由用人单位填写《高州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到我局培训教育股邮箱,作为年度数据统计、认定的依据。
省人社厅备案的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可到以下网址查阅: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szjg/201501/49930.html。
根据茂人社〔2016〕10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原则上须当年度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审核认定”的要求,请各单位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往年及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培训收费、登记与发证
各单位要严格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规定,公需科目每学时3元,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每学时4元来收取培训费,该费用可由学员所在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公需科目(18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和选修科目(12学时)的培训任务后,由施教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申报学时,经单位审核、我局认定后,“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由个人或单位登陆“信息系统”自行打印并送我局验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联系人:杨建忠    伍嘉明
附件:1、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6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2、高州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文章标签:高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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