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继续教育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和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2012年至2016年执行实施周期验证与年度验证并行的过渡政策,今年仍然需要审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周期内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完成情况。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6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继续教育周期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的内容及学时要求
(一)验证周期。
继续教育验证周期为教师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工作的年限,超过5年的以最近5年计算,因新参加工作、新调入广州工作等原因不足5年的按实际年数计算。凡在6月30日前申请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的,验证周期年度计算到上一年止。继续教育周期为一年的,以年度验证要求为准(即总学时数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18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
(二)验证内容。
2011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周期年度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具体包含验证周期的总学时数、公需科目学时数和专业科目学时数。
(三)学时要求。
在继续教育验证周期内按照总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分别作如下要求:
1. 总学时要求:教师在继续教育验证周期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累计总学时要求,近5年每年按72学时(每天一般按照6学时计算)的继续教育任务,乘以年数来计算周期总学时。
2.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要求:根据从2012年实施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并行的过渡政策,在继续教育验证周期内的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每年须完成不少于18学时的公需科目和42学时的专业科目(即验证周期年度含有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周期内至少完成72学时公需科目和168学时专业科目)。
二、2016年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周期验证办理流程和要求
(一)验证对象。
今 年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师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市、区两级教研部门、科研 部门、电教部门、少年宫和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其它事业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二)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与验证的方法及程序。
1.我市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期验证均以“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JX2.aspx,以下简称“系统”)中登记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其他科目记录为依据,在“系统”中完成验证工作。
2.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6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申请。
3.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在7月30日前对本单位教师提交的验证申请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民办学校教师原则上由聘用单位报人事代理机构给予办理继续教育周期验证;暂未明确人事代理关系的,可到本市继续教育直接申报点(广州市继续教育协会)办理继续教育初验。
4.市直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在8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周期复验,其中对本地区、本单位申请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继续教育周期验证须在8月20日前完成复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验。
三、其他工作
(一)我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周期验证和年度验证并行的过渡政策,并经历2012-2016年共5年过渡期,年度验证与周期验证两项制度的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已基本衔接。从2017年1月起,我市将全面改用年度验证政策,年度验证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文公布。
(二)鉴于我市中小学教师自主研修学时申报在往年年底出现扎堆情况,各单位要做好工作宣传,每年的4月开始,各单位可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为教师办理学时申请审核。
(三)2011-2015年因遗漏个人研修学时申报,需要申请补登当年学时的教师,请填写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延期补登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各区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复验(市直属单位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复验)同意,于5月30日下午5时前,将“申请表”送至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经技术部门补登数据后,提交市人社局。申请补登的老师,从6月6日开始至6月30日在“系统”中完成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申请。
附件: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延期补登申请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4日
(业务管理咨询: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495217;市继续教育协会,联系电话:83557183;政策问题咨询:市人社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联系电话:83126002或83126040;市教育局师资工作处,联系电话:22083741。
信息技术问题支持: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联系电话:83126088;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JX2.asp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