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暑期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的通知

时间:2016-07-14 23:28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次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暑期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师培训培养的要求,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我市在2016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暑期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师培训培养的要求,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我市在2016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60号)文件精神,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实施“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6年,通过开展以“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为主题的继续教育周活动,提升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提升深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原则
(一)全员培训。建立市、区、校分级培训工作机制,做到教师培训全覆盖。
(二)远程教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培训方式采取教师接受远程网络课程教学和市、区、校集中组织面授课程教学相结合。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课程包括专题讲座、主题研修、案例教学示范等。
三、参加人员
我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全体教师。
四、活动时间
2016年8月25日-8月29日。各区、各直属学校在此时段安排施训。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共5天)
(一)远程培训(共18学时)。由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处、市教科院组织实施。由全市中小学教师通过远程网络学习方式完成专题培训课程的学习。具体安排和须知见附件1。
(二)面授培训
围绕“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主题,分别由市、区、校分级落实培训。
  1. 市级培训
培训时间:8月20-24日(共5天30学时)
培训内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为期5天的高端研修班,特邀马九克教授主讲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内容。
参训对象:市信息技术学科教研员,各区信息技术学科教研员及兼职教研员3-4名,市直属学校信息技术科组长各1名,约60名。
报名方式:各区、市直属学校汇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市级高端培训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7月25日前发至邮箱weixl@sz.edu.cn。
  1. 区级培训
培训时间:8月28日(1天共6学时)。
培训内容:各区组织实施,采取专题讲座、主题研修和案例教学示范等形式组织培训活动。各区须结合市级培训的内容,由接受市级培训的学科教研员(或兼职教研员),培训本区各学校的信息技术科组长。各区将培训的主讲教师、主讲内容、参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于8月31日前交师资处备案。
参训对象:各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信息技术科组长,每校(园)1名。
3.校本培训
培训时间:8月29日(1天共6学时)。
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学校组织教师围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主题,由本校已参加区级培训的信息技术科组长主讲培训。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各直属学校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继续教育活动周培训活动的教师参与率低于90%的区和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
(二)参加本次继续教育活动周培训活动的教师,按参训情况,计算2016-2017学年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和专业科目学时。
 
附件:1.暑期“继续教育活动周”远程培训安排
2.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市级培训报名回执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魏晓亮,88101537,传真:881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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